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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流通

2020-01-08

申请领取《食品流通许可证》,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,并符合下列要求:

 

      1、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、包装、贮存等场所,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,并与有毒、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;

      2、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,有相应的消毒、更衣、盥洗、采光、照明、通风、防腐、防尘、防蝇、防鼠、防虫、洗涤以及处理废水、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;

      3、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、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;

      4、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,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,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、不洁物。

 

申请领取《食品流通许可证》,应当提交下列材料:

《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》;
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复印件;
 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;
 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;
 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、工具清单;
 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;
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件;